江苏省电力传动与自动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
| 加入收藏 |
  首 页  |  中心简介 |  学术队伍 |  科学研究 |  人才培养 |  科研平台 |   科技服务   |  运行管理 |  对外合作 |  开放课题 | English Version  | 
 资讯中心    
新闻动态
图片新闻
在研课题
历史课题
学术刊物
下载中心
友情链接 LINKS
 
详细信息 当前位置 >> 首页 >> 详细信息 
江苏省电力传动与自动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励条例
 【 来源: 】 【 发布时间:2009-01-04 】 【 字体: 】   

第一条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为了加强工程中心基础研究,发表高水平论文;提高自主创新能力,鼓励发明专利申请;形成重大科研成果,获得高级别的科研奖励。制定以下奖励方法。

第二条            原则上所奖励的成果需明确标注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工程中心。没有标注的论文一律不予奖励。

第三条            论文奖励额度为SCI检索4000元,EI检索3000元,ISTP检索2000(在国内刊物发表论文检索奖励减半)

第四条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专著10000元,教材8000元,合著者按排名次序(前3名)奖励(73532)。

第五条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发明专利8000元,新型实用专利2000元。

第六条            优秀博士论文奖励,导师20000元,博士生30000元。

第七条            科研成果奖励:国家一等奖,8万元,二等奖5万;省部级一等奖4万元,二等奖2万元,三等奖1万元。非本单位独立完成的奖励基数是奖励金额的获奖人当量人平,根据获奖排序个人的奖金为基数为的43210.50.5倍。参加非本单位主持的获奖项目,奖励方法雷同。

第八条            教学成果奖励:国家一等奖,2万元,二等奖1万;省部级一等奖2万元。

第九条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国家级优秀群体3万元,教育部创新团队2万元,杰出青年基金奖励1.5万元,新世纪优秀人才1万元。

第十条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其它奖励,特别是国际性奖励,由工程中心酌情考虑奖励。

第十一条 以上获奖、论文的奖励不能多次重复奖励,以最高奖励级别为准,之前如果已经奖励,仅补足奖励金额。

第十二条 所有学生所获得成果的奖励减半。

 添加时间:2009-01-04  浏览次数:386
  版权所有 © 江苏省电力传动与自动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   Jiangsu Electrical Drive & Control Engineering Technology Research Center
Copyright @ 2008-2011  www.jsedc.com.cn All rigths reserved